为进一步充实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招聘63名幼儿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0年9月1日上岗前须取得学前教育或以上教师资格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能够承担学前教育岗位教育教学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未满服务期的特岗、“三支一扶”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2018年9月—2020年1月,至少有一个学期在全县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开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22日;报名地点:全南县教科体局党政办(联系电话:0797-2631201),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每人填写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下同),原件审核后退回; 2.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在办证明。被聘用考生须于2020年7月30日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士学位证原件; 3.近期二寸半身彩照4张; 4.在全县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应聘者须出具见习学校任教证明(含起始月份工资发放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须遵守考试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县教科体局按照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笔试主要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分值为100分,兼顾岗位其它知识和技能。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4日,地点:全南县教科体局党政办。 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12月25日上午,地点:全南县第四小学。 优惠加分:2018年9月—2020年1月,在全县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每学期加1分。加分在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后计入。 (四)面试。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地点:全南县第四小学。面试形式为说课并加试专业技能,说课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确定。 (五)体检。体检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说课成绩高者优先,若说课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体检标准执行《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费用由医院统一按规定收取。 (六)公示、签订聘用协议。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无异后签订聘用协议。录用人员为历届毕业生的于2020年春季开学上岗,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秋季开学上岗。 三、录用待遇 新录用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本次招聘均为待编公办教师,录用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享受与入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每年空余编制,按待编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从高到低依次入编。 五、其它事项 1.如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可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减少招聘职数。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签订协议后,根据学前教育设岗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聘用人员自行选岗。 4.本方案解释权归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附件: 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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