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江西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2019年12月10—13日; 2.网上审核确认后缴费:2019年12月10—17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 4.面试时间:2020年1月4—5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面试结束日期将顺延,具体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2020年3月3日。
二、报考条件与对象 (一)报考条件 在江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含江西籍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⑴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⑵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⑷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⑸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对象 1.凡户籍或居住地(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在江西省的社会人员。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江西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
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学科。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登录ntce.neea.edu.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发给放行条,考生离场。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2017年下半年新增学科(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级中学心理健康、初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高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面试按江西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有关要求执行。
五、面试网上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及考点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社会考生必须具备合格学历,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省内高校在校生按公告规定的在校就读时间,选择学校所在地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初级中学心理健康、初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高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和中职专业课面试科目的考生请选择江西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如有违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缴纳考试费。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于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17:00,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473号)的规定,面试收费按照280元标准收取。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3.打印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5日。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2020年3月3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考生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 “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七、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严禁培训机构或学校等团体代替报名, 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2019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已参加2019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栏目指引进行报名。 4.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⑴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⑵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⑶拔打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拔打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宜 1.考生须知。 ⑴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社会人员身份证不能显示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籍证明;社会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在校学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 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⑶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⑷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或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⑸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有违反按照违纪处理; ⑹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进行处理。
2.政策咨询。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和“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相关信息。有关问题可咨询相应的考区,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江西考区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江西考区咨询电话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江西省在籍学习证明 兹有本校学生 , 性别,身份证号 ,学号,系我校级在校生,现就读于本校系(院)(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学制年(本科/专科/研究生)。若该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将于年月毕业,取得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大学(学院) 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证明仅供江西省境内在校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使用(在校生可报名参加面试对象请参看“江西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如因学籍证明信息错误造成的遗留问题和责任由考生及所在院校负责; 4.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 5.此证明须与本人身份证同时使用有效,不代替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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