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7个;招聘计划3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主页点击“人才招聘系统”入口注册,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件、科研成果、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博士)岗位: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学术评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占综合成绩的6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2)应聘专任教师(硕士)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与专业学术水平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教学素质。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博士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硕士以试教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080(人事处唐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处)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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