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报考人员应在北湖教育信息网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1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1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市(含县市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5、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16、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永春中心学校、芙蓉中心学校、大塘中心学校、南溪中心学校可以进行第二次递补。 17、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2121071。 18、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北湖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员李志坚刘幸华)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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