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 (二)体检应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只有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方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道县政府网、道县人社局网站、道县新闻网、道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道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服务期5年以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九、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道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 1.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在乡镇学校和村小任教的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 2.根据永政办发〔2005〕26号文件规定,我县公开招聘的教师不收入编、城市增容、企业解困和上岗押金等费用。 (三)工作安排 1.县城小学教师安排在县城小学任教。 2.农村小学教师安排在农村小学任教。 3.农村小学教学点教师安排在农村教学点工作。 4.初中教师安排在县城初中任教。 5.高中教师安排在道县一中任教。 6.工贸学校教师安排在永州工贸学校任教。 7.特殊教育教师安排在特教学校任教。 8.学前教育教师安排到县城幼儿园或农村中心幼儿园任教。 具体到校的岗位由道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制订,并进行公示。拟聘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道县教育局提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行选择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