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所招学科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资格确认。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对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试讲确认通知单》,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 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职位,该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环节,其考生试讲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洛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表后): a.二代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临时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e.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f.有工作单位的,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3)试讲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通知或公布。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工作由区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局和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统一组织。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3)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3.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参加试讲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二代临时身份证)和《试讲确认通知单》。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分别按学科对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序,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学科并参加试讲人员中,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精神,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和复查合格者,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聘用教师。 公示期满后,由高新区人事、教育部门按学科的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洛阳高新区聘用制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见附件4)。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讲、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4332351 考务咨询:0379-64331231 附件: 1.洛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doc 2.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3.洛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教材目录.doc 4.洛阳高新区聘用制教师管理暂行规定.doc
洛阳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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