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 2.面试比例为1:2。 3.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均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区纪检部门监督。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试教)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附件下载: 1.《郴州市北湖区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郴州市北湖区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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