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1.5比例的,除未参加笔试者和成绩为零分者外,全面进入面试。面试前,须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届时若有资料不符人员和初定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各县区制定的《面试方案》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就业登记证(报到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已盖章的《2015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被录用者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并提交给相关县区教育局,否则不得办理转正聘用手续;往届本、专科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资格复审时证件及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其中报名表和就业登记证(报到证)要收取原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面试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考生可咨询报考县区教育局和登录县区教育网查询。 面试考官由各县区进行异地交流选派或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各县区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由各县区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行确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总成绩出现相同时,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 2.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面试工件结束后,各县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各县区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各县区教育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区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各县区体检时间为6月10日前。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区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 3.考察 由各县区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交齐资格复审时所需证件、材料及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再次确认报考人员的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选 (一)选岗 各县区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段、分学科依次选岗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通过昭通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满后,各县区填写《云南省2015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并加盖教育局、人社局公章,于2015年6月18日前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审定。 (二)签订聘用合同书 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录用工作于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录用工作结束后,各设岗县区将正式上岗教师信息上传至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ncss.org.cn/teacher),作为核拨中央补助经费的依据。 四、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应聘者须在各项工作通知的时间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在服务期内若有举报,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录聘手续。 (三)凡已录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录用后签订3年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内不允许参加公务员考试和我市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且每年考核1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整个考录工作,在昭通市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届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附件: 1:《2015年昭通市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2:昭通市各县区教育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员名单
昭通市教育局 更多相关信息: 小编推荐: 官方微信 hunankds QQ交流群 238082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