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区委、区政府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96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2名、小学教师237名、初中教师46名、教研员1名。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雨花区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区编委办参与,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编制,其中中小学教师和教研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幼儿园教师列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3、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即在雨花区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6年。 4、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该校对应岗位无职数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其中: 1、幼儿园教师 ①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015年招聘岗位表》) 2、小学教师 ①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报考科学学科的,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②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英语和音乐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015年招聘岗位表》) 3、初中教师 ①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②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英语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015年招聘岗位表》) 4、思想品德教研员 ①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⑥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⑦具有3年及以上普通中学任教经历且主持过省级教改课题1个及以上和公开发表文章3篇及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招聘之列: ①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且未满的; ②通过特岗计划进入教师队伍后未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和未办理入编手续的免费师范生; ③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