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向海内外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博士,其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应聘的博士其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至少有两个阶段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接收的硕士其本科、硕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四)应聘的博士其博士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应聘的硕士其硕士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不超过4年。 (五)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六)接收的硕士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七)应聘的毕业生专业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优良,在学习期间硕士应聘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仅限术科专业硕士应聘者);博士应聘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或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如导师为第一作者,应聘者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多篇视同为1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重要刊物或SCI收录期刊或EI收录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术科专业所发表的作品比照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撰写的学术专著可视同于1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博士申请获得的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可视同为1篇发表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八)接收的硕士毕业生须在五年内获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否则不予以续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 1月 4日—2015年3月31日。 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随时接受报名,随时招聘,招满为止。 2、报名要求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大学人事处网站,如实填报并上传《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同时将《湖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寄(送)所应聘学院(教学部)党委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大网站公示。 (四)考试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