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08〕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中小学“双语”师资水平,使我县双语教育教学能取得更大突破,经霍城县委、人民政府同意,由县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向全县范围,按照双语教学模式一的课程设置要求,招聘166名中小学双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伊犁州户籍,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敢于主动抵制宗教对学校的渗透,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小学、初中、高中“双语”教育工作。 3.具有师范教育类专业学历或民考汉非师范学历。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小学为中师学历及以上;初中为大专及学历以上,高中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双语表达能力(含口语和书面语)。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双语水平。母语非汉语的报考人员,HSK等级标准应达到5级以上或MHK三级乙等以上,具备基本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无HSK和MHK考试等级证书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报考汉语学种人员HSR等级中小学6级、初中7级、高中8级。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教师岗位详见《2014年霍城县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岗位表》( 2014年8月在霍城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xjhcxedu.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费用 1.时间:2014年8月20日——25日。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到县教育局双语办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和专业,不得多报,多报无效。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母语非汉语的考生须携带5级以上HSK等级证书或三级乙等以上MHK等级证书原件,无HSK等级证书的考生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民考汉大中专毕业生报考时必须同时出具汉校高(初)中毕业证,大中专毕业证,并填写报名表(需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名地点:教育局双语办(县政府B楼1楼) 5、报名费55元,包括笔试、面试各项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门,即所有报考人员均分专业参加《2012年霍城县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专业测试》。考试试卷用汉文命制,并要求采用汉文答题。笔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对汉语知识和双语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2.试卷命制: 《2014年霍城县招聘中小学“双语”教师专业测试》,笔试试卷由县教育局统一命制,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2:00。 考试地点:霍城县水定镇中心学校 8月27日至28日到教育局双语办领取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加分 对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服务期一年以上)、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我区师范类高校优秀实习支教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加5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 从9月2日 起,考生可通过霍城教育信息网和教育局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对达到笔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内容 考生按所报专业准备三节双语课,面试时由主考官任选一节进行授课。 4.面试时间、地点 正式面试时间为2014年9月4日—5日,上午9:30开始,下午4:00开始。面试统一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讲课占50%,朗读书写占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7.总成绩公布 从9月8日时起,考生可通过霍城教育信息网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政审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务必9月8日(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教育局双语办报到,到指定县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教育局会同人事局报县人民政府核准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教育局和人事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教育局、人事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核准,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调剂 9月10日---9月11日对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由教育局根据岗位需求,兼顾民族比例,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经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到报考的空缺岗位,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具体事项咨询教育局。 (七)公示 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于2014年9月12日在霍城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八)公布聘用结果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于9月15日在霍城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九)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颁发报到证派遣上岗。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取消聘用资格。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事、教育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通过考试录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县财政承担,每人每月1200元,每年一聘,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1年。被录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双语办公室:0999—3029681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纪检办公室:0999—302221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99—3029060 注:2012年8月所招聘临时双语教师现还在岗人员全部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报考人员可参加本次的招聘报名考试。 霍城县教育局 霍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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