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对降低比例遴选的职位,按1:2及以上1:3以内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技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上午8:30开始。测试地点见《技能测试准考证》(另行通知)。技能测试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考核:经面试和技能测试后,按遴选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学等内容,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有经济和其他问题及正在立案调查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加分 近几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及在乡镇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人员在面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一内容获奖,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内容的获奖,可累计加分,技能加分和工作年限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获奖加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技能加分 1、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每次加4.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5分; 2、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每次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 3、参加州教育局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每次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4、参加县教育局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每次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二)工作年限加分 1、在乡镇学校连续服务年限满10—15年的加2分; 2、在乡镇学校连续服务年限满16—20年的加2.5分; 3、在乡镇学校连续服务年限满21年以上的加3分; 提供加分的获奖证书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加分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工作年限证明由乡镇中心学校出据,县教育局核定)。 七、遴选审批 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为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总成绩末位并列的职位以技能测试分高的确定为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八、有关事宜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遴选全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调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股) 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30039(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平塘县2014年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平塘县招聘办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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