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区职业中专教师缺编,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区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调部分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计划 1、幼师专业教师3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1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1人,音乐、舞蹈专业1人。 2、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师2人。 三、选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报考幼师专业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报考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3)2011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对象 本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师。 五、选调方式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4年8月3日至8月6日18:00。 2、地点:区职业中专第二教学实训楼一楼教务处。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申请表(附件1)。 (3)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二)准考证发放 1、时间:8月9日(星期六)。 2、地点: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3、注意事项: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时间:2014年8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区职业中专。 3、内容和分数: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四)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区职业中专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职业中专教导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调办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科按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则教龄长者优先。 2、对确定的入闱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核,若入闱人员综合考察考核不合格,则不予选调。 3、公示无疑义后,区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公示期内,如对入闱人员有疑义,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97-6646561(教育局人事科),举报邮箱:nksjyr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 (2)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区职业中专教导处、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97-6567078、0797-6646561 网 址:南康教育网(www.nkjy.com)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南康区教育局 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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