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含职中)教师和学前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含职业中专)教师20名,农村学前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9年8月11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普通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麻阳政府门户网”( www.mayang.gov.cn)和“怀化人事考试网” (www.hhrsks.com)公布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