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但本县在编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上予以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正式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8月8日至8月10日到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分职位报名。 3、考试 (1)笔试 ①音、体、美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并公布后方可开考。 ②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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