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14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 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4年8月17日上午8:00 地 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上述证件需妥善保管备用。 笔试成绩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2014年8月16日晚上21:00前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兴仁县四联中学(兴仁中学)公示栏上公示。 考生总成绩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通知,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二)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若入围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如遇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体检。 (三)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隐瞒不予报考信息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递补考察。 九、聘用审批 (一)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 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定点定岗三年内不准调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核、体检、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9-6210336(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6218234(兴仁中学) 监督电话:0859—6212252 (兴仁县监察局) 附件: 1、《兴仁县四联中学(兴仁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2、《兴仁县四联中学(兴仁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3、《兴仁县四联中学(兴仁中学)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计划生育审查表》 兴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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