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区学校、幼儿园扩容提质的需求,今年我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拟面向城区外学校选调教师80人,为使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 富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华镇中心学校(旧腮完小、格当小学、力追小学)、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见附件。 三、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全县城区外的公办学校,2011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的在职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必须是2010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转入当地编制后的方可报考。高中教师面向各乡(镇)(除新华中学外)中学(含二中、三中)选调。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年度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参选高中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应,并具有高中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参选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应,并具有初中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参选小学教师岗位的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参选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应,并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园)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参选其他岗位的需有相关资格证。(报考者现在岗位在中学的,只能报中学对应的岗位,报考者现在岗位在小学或幼儿园的,只能报小学或幼儿园对应的岗位)。 (四)参选中学教师岗位的教学成绩,近三年在中考、县学年末统测中至少有一次名列县前六名(县二中有高中教学经历的提供高考或会考成绩, 高考和会考成绩三年当中没有出现倒数一、二名的,跨初高中年级任教的,可以任选对应成绩报名),参选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学成绩近三年在县学年末统测中至少有一次名列乡(镇)前四名,中考、会考、学年末统测或未统测科目的成绩由县教研室或学校出示相关证明。 (五)参选高中、初中教师岗位的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国民教育英语过八级本科学历的免笔试。 (六)参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五年以上,专业对应。教师一经选调,六年内不得申请调离县特殊教育学校,参选新华镇旧腮完小教师岗位,教师一经选调,三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新华镇旧腮完小。 (七)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变动,到新单位实行按岗聘任,会出现高职低聘的情况。 (八)根据云工改〔2006〕3号文件精神,在乡镇(除新华镇外)工作不满五年调入城区的,取消一级薪级工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9日上午8:00时至8月1日下午17:30分结束。 2.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125007。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填写《2014年富宁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教学成绩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半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由富宁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三)考试方式。笔试、面试、量化考核(笔试满分40分,面试满分50分,量化考核满分10分,量化考核只针对进入面试人员)无免笔试参与选调的岗位,参与选调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加量化考核成绩等于总成绩;有免笔试选调的岗位,取该岗位和学科笔试考生的最高笔试成绩作为免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加考核成绩等于总成绩。(1)笔试工作和量化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2)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 1.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5日。 (2)笔试地点:富宁县第一小学。 (3)笔试时间:2014年8月7日上午9:00-11:30。 (4)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14年8月8-9日。 (5)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卷面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报考高中岗位的,高中专业知识占80%,初中相应专业知识占20%;报考初中岗位的,只考初中相应的专业知识;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考小学语文专业知识占80%,小学数学知识占20%;报考小学数学岗位的,考小学数学专业知识占80%,小学语文知识占20%;报考幼教和其他岗位的,只考相应的专业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与选调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的人员不受比例限制。 (1)面试方式:讲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时间20分钟以内,满分50分。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9日。 (3)面试地点:中学组在县职中、小学组在县一小、幼教组在县二幼。 (4)面试时间:2014年8月11日早上8:00正式开始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量化考核 2014年8月12日至15日,考核组对选调人员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满分10分,其量化考核内容和分值如下: (1)教龄(1分)。每年0.1分,最高记分为1分。 (2)教学成绩(6分)。中学教学成绩近三年县级及以上学年末统测获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小学教学成绩近三年县学年末统测获乡镇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不重复记分,以最高名次记分)。 (3)表彰奖励(3分)。近三年来荣获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少队辅导员、教学竞赛、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种表彰奖励。国家级奖励3分、省级2.5分、州级2分、县级1.5分、乡镇级1分、校级0.5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记分)。论文获奖不列为表彰奖励范围。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2014年8月18上午8:00统一到富宁县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复检,体检费按有关规定由本人支付。 (五)公示 在富宁政务网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关责任人在学年履职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空缺岗位,从总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选调 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于2014年8月27日上午9时到人事股按成绩高低顺序自主选择岗位,报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时效:选调工作期间,在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面试、考核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选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进行监督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128307。 六、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125007。 附件: 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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