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实行闭卷考试,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相应学科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县区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秀、十佳教师者加5分,上述奖项不重复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将考生加分后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按岗位设置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社会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将在报名地点及时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组织实施。 (七)拟定招聘人选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教师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由开发区人社、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人社、教育部门按考核细则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的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隐瞒实际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九)岗前培训 教育部门负责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特成立开发区201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人社、监察、财政、公安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七、招聘纪律要求 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人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开发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96--2692110。 八、本实施方案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