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7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日照市岚山区范围内公办和2008年注册的幼儿园中连续聘任满5年的幼儿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专科及以上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和中专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和中专文化课(语文、数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 5、在日照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岗位; 6、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岚山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和计划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日照市岚山区明珠路北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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