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度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4年7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领取地点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2)教育局窗口。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97号(济南路与烟台路交界处,市建委南侧) 三、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须由申请人及时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四、领取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供申请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未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普通话证书原件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7月8日-9日为集中领取时间,请广大考生相到转告。错过集中领取时间的,请于7月15日上午到日照市教育局领取,过时不候。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