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发至东营市教育局,同时我市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1.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人员范围: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尚未领取合格证明人员。 2.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人员范围: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领取地点 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市教育局一楼)。 四、须持材料 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2014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同时须持毕业证)。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咨询电话:8337171,8326411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