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确保清镇市实验一小在2014年9月份顺利开学,经清镇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清镇市范围(除社区中心校所属学校以外)遴选优秀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用人机制。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基础积分、资格复审、试教、总成绩计算、公示、岗前培训、适应期、聘用的程序进行。 遴选工作在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由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 本次共计划遴选小学各科优秀教师43名。具体遴选情况详见《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 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乡镇及以下小学(除社区中心校所属学校以外)在职在编教师遴选。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和相应资格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遴选职位一览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4、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2011年6月23日前在清镇市农村学校任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2、违反师德师风,在师德师风测评中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 3、所带班级2013-2014学年度控辍保学班级巩固率低于95%(不含95%)的人员; 4、在农村基层学校任教不到3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6、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6月23日—6月29日(周末不休)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报名要求 1、参与遴选的教师,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及所属乡镇中心校同意,方可参与遴选。每人只能申报1个岗位。 2、各学校要认真按照遴选对应条件,结合学校实际,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经乡镇中心校审核同意后教育局才受理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为:个人简历、有关证明材料(含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以及各种能证明基础积分条件的各种证书、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清单(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并提交《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二)。 4、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遴选环节的资格。 5、报名人员应签署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供与竞聘岗位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无论哪个环节,将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作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其余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7、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并关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镇教育网,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未关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镇教育网发布的有关公告(通知)等原因影响遴选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基础积分 (一)实行基础积分制,总分封顶30分,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相应计分: 内 容基础积分 1、师德师风良好。测评优秀1分,合格不计分。1分封顶 2、所教班级2013-2014学年度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学校公示,中心校认定,教育科审核)班级巩固率达95%-96%(不含96%)不计分,达96%-97%(不含97%)计1分,达97%-98%(不含98%)计2分,达98%-99%(不含99%)计3分,99%-100%计4分。4分封顶。 3、在农村基层学校任教3年以上。以教龄计算,3年以上,每超一年计0.5分。3分封顶。 4、近5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学校认定,中心校审核)或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以教育局党委行文任命为准,含校长[副校长]、教务处[教导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德育处[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担任班主任一年计1分;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年计1分。5分封顶。 5、近5年内年度考核情况。近5年内,年度考核一次为“优秀”等次的,每次计0.5分。2分封顶。 6、近3年中,参与本次遴选岗位学科教学成绩名列本乡镇同级同类学校前三名(中心校认定,教培中心审核认可)。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5分,第三名计1分。5分封顶。 7、近5年获得省、地(市)、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名校长、教育名师、名班主任、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骨干教师称号。获得省级表彰计3分,获得贵阳市级表彰计2分,获得清镇市级表彰计1分,同一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5分封顶。 8、近5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参与课题实验或教改实验、承担省地市县级示范课获奖情况。(需为参与本次遴选岗位学科)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分、2分、1分计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分、1.5分、1分计分。承担示范课分别分别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地(市)级2分、县级1分计分。不同项目奖项可累加;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奖项计分就高不就低,不可累加。5分封顶。 (二)由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领导小组对照考生有关条件计算基础积分。 六、资格复审 由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基础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低于1:1、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的基础积分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镇教育网上进行公告。 七、试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 由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组织试教,主要测试应聘者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试教成绩计入个人遴选总积分。 考生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环节。试教成绩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镇教育网上进行公告。 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基础积分和试教成绩之和计算。基础积分、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公示 由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遴选岗位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地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如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将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清镇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人员,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要求。 十一、适应期 遴选部门对岗前培训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实行为期5个月的适应期。适应期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十二、聘用 适应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适应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清镇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清镇市人社局备案。 十三、纪律 本次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者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十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2522296,联 系 人:陈 萍 徐言超 监督电话:清镇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51-2523439,联系人:何正贤 附件一: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报名表 清镇市实验一小市内遴选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