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加权计入总成绩。 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相应阶段的课程,考生按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同一岗位考生说课内容相同,备课30分钟,每人说课不超过10分钟。 (2) 报考初中英语1、初中音乐、初中蒙文、小学蒙文岗位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蒙汉兼通人员”考生,面试须用蒙古语回答;其它岗位考生用汉语回答。 (3)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聘用。 (4)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面试成绩×60%(尾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和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招聘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考核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 对公示期(七天)内无异议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进行聘用,聘用人员确定后再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学单位并办理储备人才相关手续,如有弃选出现空岗时从所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管理 储备期两年。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每年度对储备人才进行考核,对两年考核合格的储备人才转为事业编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储备协议,取消储备人才资格和各项待遇。 五、其它 联 系 人:张晓利 邹金明 咨询电话:0476—4237180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通知。 附: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