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法技能》、《专业知识》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次命题。教法技能、专业知识考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二)笔试时间、地点 1、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教师的考务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本县市区学校教师的考务工作。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 1、曲靖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分值及办理程序,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2、办理时限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 7月14日(考生领取准考证)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宣威市教育局填报《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22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宣威市教育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7月25日,应聘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考生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7月31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宣威市教育局监察室。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7月28日下午17:30前)向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宣威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宣威市教育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8月4日下午17:30以前)向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递补人员由宣威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由宣威市教育局按宣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的宣威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2014年8月7日。 面试地点:详见2014年7月28日在规定网站公告的《宣威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3、有关事项 ⑴、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⑵、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招聘学校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