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 19号)文件规定,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哈尔滨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工作将在近期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3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哈尔滨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人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即日起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尔滨学院网站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专业要求: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必须一致。 (五)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所聘岗位的相应职责。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 2015年及以后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登陆哈尔滨学院网站首页查询招聘具体信息;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应聘材料。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序号—岗位—本人姓名。 报名邮箱:hrbursc1@hrbu.edu.cn。 报名时间: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16日。 (二)提交材料 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要求: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1.《报名表》(信息准确完整,尤其所学专业名称务必精准,电子照片为近期证件照) 2.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 3.《招聘计划》中“其他条件”项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诚信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考生实际专业或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者,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以下情况除外: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多“方向”、少“方向”两个字,多“学”、少“学”一个字,多“班”、少“班”一个字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凡考生实际专业或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条件合格的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5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名咨询电话:0451-86617689 0451-86617530 (五)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确认后,于 5月24日登陆“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审核通过者,请按网上通知要求,持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原件)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大学教师基本素养、职业道德;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国内国际时事、科技知识常识、英语等。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占20分),成绩60分以下者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试讲、答辩。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需加试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实名举报。 学校监督电话:0451- 86662380 请考生随时关注哈尔滨学院网站有关招聘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