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江门市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38人,详见附件《江门市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高中教师。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5、符合《江门市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聘用形式 按有关政策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书。 四、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新会区以外的在职教师(高层次人才),按有关政策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或安置费。购房补贴标准为:正高职称4.5万元,副高职称、博士4万元;不购房的,安置费为1.5万元,按服务年限逐年发放。 (二)受聘教师享受我区公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区域内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三)对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聘用教师,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经考核合格的,续聘时享受相应等级岗位待遇;对首次聘用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等级岗位待遇。 (四)对受聘教师原是县、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的,在家属工作安排、入户、入学等方面提供服务。入户免收城市价格调节基金;其配偶按工作性质或专业实行优先安置或推荐就业;其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属农村户口的,可办理城镇入户手续;其子女入学,原在重点学校的安排到我区重点学校就读,其它学校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较好的学校就读。 五、应聘办法 (一)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要求贴近期证件照,并如实反映受教育、工作、教学、科研、健康、婚姻及计划生育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五邑地区在编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二)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通知前来面试(面试时间2014年7月中旬),面试采用模拟讲课形式进行,择优录用。 六、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提交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通过模拟讲课的形式进行,考生按照抽签序号提前20分钟备课,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等额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名单在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布。体检要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根据招聘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同意后,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不合格或考察合格人员放弃录用机会的。 十、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在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 十一、咨询 关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由招聘单位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江门市新会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考务咨询: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邮政编码:529100。 电子邮箱:abcd6635811@163.com 联系电话:0750—6635811,联系人:周坚伟。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50—6623085,联系人:陈华钦。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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