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 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湖南科技学院: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市春季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定于2014年5月17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4年5月17日,测试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二、测试地点 湖南科技学院(零陵区) 三、测试对象 经永州市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进行现场确认,符合申报参加2014年春季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 四、测试内容 1.试讲:主要测试申请人的教学方法、教学艺术和教学基本素养等。内容为我市现行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教材(申报中专教师资格的携带好任教学科的教材到现场由工作人员指定试讲内容),具体内容抽签决定。 2.面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情况等。 五、测试办法 1.试讲:申请人在试讲前赶到测试点抽签,按抽签内容备课50分钟,进入测试室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试讲。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2.面试:在试讲结束后,由测试组评委现场提问,测试对象回答。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六、要求 1.各县区要准确及时地通知每一位测试对象按时赶到测试点参加测试。 2.测试对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和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3.测试对象自备高一年级一个学年相应科目的教材及参考资料。 附件: 永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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