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2个博士点、27个硕士点、23个本科专业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1、高层次师资招聘岗位38个。具体见附件1。 2、师资招聘岗位176个。具体见附件2。 3、辅导员、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51个。具体招聘办法及招聘条件等请登录华东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或登录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www/67/2014-02/419.html查询。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简历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2、考核。高层次师资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科研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的全面考察、遴选。师资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相关学院或学科专家组成博士后导师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试讲等,对其科研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遴选。辅导员、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及用人部门考核等。 3、政审及体检。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签订工作协议前,须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公示及录用。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网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后续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 021-67790279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2014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