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根据《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40人,其中高中教师18人、初中教师 36人、小学教师84人,特殊教育教师2人。具体情况请登录湘潭县网(http://www.xiangtan.cn)或湘潭县教育局网()。招聘岗位见《湘潭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⑷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⑸ 服从工作安排; ⑹ 学历、年龄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湘潭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2014年3月21日上午8:00至2014年3月30日下午5:3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在湘潭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⑵ 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报名;非师范类符合申报教师资格证条件的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及《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 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及时联系湘潭县教育局改报其他岗位。按总招聘计划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小学女性教师普通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 笔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⑴ 报考高中、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小学、特教教师笔试内容为语文(34分)、数学(33分)、英语(33分)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均为100分。试题难度:高中和初中教师考试内容为高中起点、高考难度;小学、特教教师考试内容为初中毕业会考起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难度。 ⑵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云龙实验中学)进行笔试。考生在考试当天上午7:00前在笔试考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面试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一并入围面试。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⑴ 招聘普通高中、初中教师的面试形式为面对评委上一节课(省去学生活动时间),上课内容分别为现行高中一年级、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册相应科目教材内容(九年级没有的科目改为八年级);招聘小学、特教教师的面试形式为面对评委说一堂课和展示才艺一项(说课占面试成绩的90%,展示才艺占面试成绩的10%),说课内容为现行义务教育六年级下册教材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任选一科),展示才艺内容自选。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具体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⑵ 面试时间和地点:高、初中教师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小学、特教教师面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面试地点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云龙实验中学)。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考生在面试地点签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如未参加面试,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县教育局协助,县监察局监督。体检工作参照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和递补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网和湘潭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遇体检弃权、体检不合格、不符合聘用条件、不按期签订聘用合同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及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定向招聘单位任教。聘用人员未按期到定向招聘单位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中聘用人员应在我县农村高中学校任教五年以上,初中、小学聘用人员应在我县定向缺编中小学任教五年以上。聘用人员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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