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至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仙居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7728725、87728726、87728727。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一)。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此外,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或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历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和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最迟于2014年6月30日前送达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4月19日(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仙居二中。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面试。 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参加面试确认书的,视作放弃。因面试对象放弃而造成面试名额不足的,其不足名额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对于部分学科增加才艺展示、答辩等形式。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其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在仙居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或公示对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处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六)阳光择岗1、岗位公布:面试前在仙居教育网上公布非定点乡镇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3、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前的,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并按该学科聘用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与阳光择岗;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聘用学校,并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聘用学校任教;三是择岗在安岭中心学校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第一名教师、择岗在溪港中心学校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第一名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小学挂职学习一年。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各类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1、并列分的确定办法。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关于资格审查。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附件三:招聘学科的相近专业说明.doc 仙居县教育局 2014年2月25日 小编推荐: 最新教材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