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一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招聘职位在10名及以下的按职位数的3倍确定,10名以上的按职位数的2倍确定,于3月12日17时前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和奉化教育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形式:学前教育1职位面试采用教学技能测试形式;初中心理辅导、职高服装、职高财会、校医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2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和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分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分的70%;其他职位面试主要采用说课形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音体美学科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其他学科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职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和奉化教育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学校。其中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到学校后,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如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事档案转至奉化市人才服务中心。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截止2016年6月30日),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奉化市人才服务中心。 (五)递补规定 面试实施2天前,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重新进行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核)。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在2014年8月底前由于教师调动等原因导致学校教师不足,在市编办核准的年度用编指标内,由市教育局提出补录意见,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先在本次考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学科笔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予以补充体检、考核和聘用。补录后尚有部分学科指标不足的,在第二次公开招聘考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学科笔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予以补充体检、考核和聘用。 五、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教师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师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8588427、88523822。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681560、88681510。 附件:1.2014年奉化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汇总表.doc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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