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进行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按所报职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相应的学科知识。笔试总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卷面分值为:教育心理学30分、教育科学30分、相应的学科知识4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进入面试。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双方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惠阳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考生被正式录用后,须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从业协议书,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被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在同岗位中具备侯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被录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动。否则,后果自负。如有违约的,必须赔偿一定的违约金。 (三)薪酬待遇。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惠阳区纪检及教育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52-3826566。 附件1、2: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惠阳区教育局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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