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职人员:具备任教学科及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教育人才:省特级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省级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 (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3)省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 2.优秀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现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近5年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的现职教师。 3.夫妻两地分居 (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为我区在编公职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 (1)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2)具备初级职称,两地分居时间满2年以上。 4.临时聘用专任教师:200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可跨镇(校)报考,且享受工龄及获奖加分政策。男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2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执行该条件者,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 5.其他在职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3年以上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经历者(此类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职业类专业教师: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2年以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经历; (2)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技师证书,2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企业相关对口岗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 (3)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辅导学生在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具备2年以上企业对口岗位工作经历。 (三)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非在编教职员:男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2周岁以下。在该校区工作5年以上,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且享受工龄加分政策。 (四)留学回国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方案: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上公布(以下简称“网站”)本招聘方案。 (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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