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结构化面试、试讲各占50%计算。(成绩可登陆我校网站招聘信息栏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考核方式:采用个别面谈、调阅档案、查看科研成果等方法进行。 采用考核招聘的对象为:应聘我校“法学”或“公共管理”专业的人员。 四、聘用 1-2号岗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3-7号岗位,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人事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我校网站招聘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等。3-7号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进人手续。3-7号岗位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委党校人事处。联系人:戴 军 戴伯成 咨询电话:025—83380269;025—8338026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委党校纪检部门。联系人:张以驰 纪检监督电话:025-83380201 七、举报电话:025-83393807 附件: 1、《江苏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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