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条件 服务基层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人才储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级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五、确定拟聘人选 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加权求和,总分保留一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按分值高低排出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凡笔试和试讲成绩加权后,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总成绩并列者,按如下条件确定拟聘人选:(1)基层服务者服务期满的考生;(2)学历高的考生;(3)试讲成绩高的考生。将考试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六、公示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考试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举报电话:8334399(区人社局)、8356070(区纪委监察局)。 七、体检 凡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必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八、考核 对拟聘人选通过查阅档案、调查、政审(由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共同出具的证明)等方式进行考核,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乱纪表现; (三)参与犯罪活动或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无定论; (四)在报考资格、条件、经历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五)有其他问题,不宜进入教师队伍。 九、录取 公示期满后,若无问题,按规定程序录用。录用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安排。招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一)对于拟录用的教师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月工资1500元,缴纳社会保险,由区财政拨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编制内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不纳入编制内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拟录用的在职正式教师如符合调入条件,采取调入的方式,由人社局、编制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三)新招聘教师如果有放弃录取资格的,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新招聘教师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岗位分配,三年内不允许调动。 海拉尔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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