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内容、形式和分值如下: 专业课教师 (1)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为2014年1月19日,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符合招考岗位1:3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与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相同。 (2)笔试 内容: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笔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 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组织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专业课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实训指导教师 (1)专业技能考试 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实践操作能力,由市教育局织实施,成绩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教师专业素质以及综合组织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实训指导教师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考试、面试等各项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绍兴教育网(www.sxsedu.net)公告。 (四)录取 1.按应聘者报考志愿录用。在绍兴教育网上公布各专业应聘对象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并列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先)按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对在职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4.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绍兴教育网公布拟录用人员,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增补。 5.签约。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规定时间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违约按规定缴纳违约金)。2014年8月初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向绍兴市教育局政治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本人签订一年工作协议,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规定 1.凡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没拿到毕业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书的,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2.已经录用、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下年度招考。 3.绍兴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绍兴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5200216 85134362,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报考政策、招考时间最终以绍兴市教育局公告为准。 附件1:2014年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招聘计划.doc 附件2:绍兴中专新教师招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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