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汇川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cjk.cn所发通知)。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对象须于 2014年7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邮寄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香港路乌江远控大厦1302室汇川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邮编563000,联系电话:0852—8603622),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察(政审)报告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如考察对象不能及时全面地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的,或有自愿放弃者,不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按相关规定解除所签协议。 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区教育局负责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对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协议的,按《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黔教毕发〔2011〕409号)的规定,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退还的费用通过省教育厅上交省级财政。 3.汇川区籍免费师范生愿意回本区工作的,必须在2014年5月31日前回本区报到,未联系到学校的可安排在本区教师紧缺的学校任教,按选聘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咨询电话:0852-8603622(汇川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0852-8680930(汇川区纪委、监察局)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并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遵义市汇川区公开考核选聘2014届免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2、汇川区公开考核选聘2014届免费师范生职位一览表.xls
汇川区公开考核选聘免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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