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山东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发布,自山东省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后,首场“国考”笔试已经于11月初考完,成绩将于12月2日公布,面试工作也随即进行,考生需在12月2日-6日进行面试报名。 国考实施后,原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以下称“省考”)不再举行。省考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持有“两课”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各市另行组织的面试,不参加本次国考面试。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同时满足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条件方可报考此次面试。 参加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需在12月2日-6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面试考区。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到各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缴费。现场审核时间为12月5日-7日,注意,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3日-29日。全省面试统一从12月28日开始,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可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其中,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