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岗位无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经我校党委研究并报莆田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批准,我校对2013年人才需求计划进行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岗位和未完成招聘计划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3、所有应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的毕业生。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莆田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求职岗位和专业。应聘人员应对简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所需材料有:《莆田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2.对通过资格复查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面试内容为: (1)教学岗位:考核需求专业相关课程教材章节内容或专题内容的讲授能力。 (2)管理岗位:考核需求岗位相关知识和能力。 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须满八年以上。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594-2692354(兼传真)、0594-2657730 电子邮箱:ptursc@163.com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人事处 邮编:351100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11月12日 更多详情请关注:国家公务员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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