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40%)、面试(60%)折算综合总分。 2. 考试含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按笔试(40%)、面试(20%)、专业技能测试(40%)折算综合总分。 (二)考试 1.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不足3:1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笔试合格线为60分 3. 面试 从笔试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时,面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总分为100分。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4. 笔试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会在我校网页(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发布。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若出现未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闽南师范大学综合楼南区502室人事处调配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邮编:363000 联系人:蔡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596—2591337 E-mail:cwz709@mnnu.edu.cn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 附件1、2013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表(二).xls 附件2、2013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学、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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