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202309、2209969 举报投诉电话:0578-2202201、2209959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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