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根据卫辉市教育局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该招聘岗位,核减的情况将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进行公告。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 主要包括: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于2013年11月13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1月16日领取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为11月17日。 面试方法:在规定时间内讲一节微型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名单和体检的具体要求于11月18 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三天。体检时间11月24日。 4、考核 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人员名单于11月25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公示,公示三天。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于12月4日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2、拟聘用人员必须于12月3日前向卫辉市教育局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时提交材料者,由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辉市编办、卫辉市教育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 4、聘用人员上岗后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与用人学校签订相关合同。 七、相关要求 1、如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者,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4472919(卫辉市组织部)、0373-4488100(卫辉市人才交流中心)、0373-4471979(卫辉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373—4471002(卫辉市纪检委)。 八、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在2013年卫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中,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卫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25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