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与管理 1.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学士证书、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进行。未取得毕业证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空额不递补。 2.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 六、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2份留存报名处)。 2.贴有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的报名表2份。 七、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435568、6736011 附件一: 201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013年10月21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