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过笔试初步入围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于11月8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讲课成绩排序,如讲课成绩也相同可增加一场面试确定。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府区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所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检查 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8641008(忻府区教育局) 0350-2020193(忻府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0-2021361(忻府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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