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是省科技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浙江省最大的综合性科技信息研究机构,主要从事科技、经济信息的搜集、加工、存储、检索、查新、研究、宣传、开发等工作,承担全省公共科技网络环境设施、公共网络平台和公共数据库的建设、开发、管理、运行和维护,以及科技政策研究、科技统计等工作,提供科技查新、科技文献信息检索传递、软科学研究、科技宣传、科技项目受理等公共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0个岗位共11人,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研究学术栏目编辑岗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0日期间,将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我院《今日科技》杂志社(邮箱:Lizp@zjinfo.gov.cn )。 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反馈给应聘者。 该岗位组织考试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2、网络报名。产业技术研究、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统计分析研究、统计分析评估、竞争情报研究、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电视编导、会计岗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 9月25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9月18日— 9月26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9月19日9:00—9月27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10月16日-10月18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研究学术栏目编辑岗位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2、产业技术研究、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统计分析研究、统计分析评估、竞争情报研究、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电视编导、会计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时间、地点:2013年10月19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确定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 政法干警考试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36567273 提高申论写作水平,参加考徳上申论好作文模考大赛,【轻轻一点】即可参赛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政法干警考试:http://www.kds100.com/zfg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