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报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者还须加考一科《申论》)。考试试题委托专门命题机构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参加考试时,应试者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200分(其中报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者《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60%。 2、加分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3、面试 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政审和考核表、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纪律要求 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人员,是加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泌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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