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上旬,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一)面试公示 按照统一要求,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和宣传牌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 考核结束后、办理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