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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笔试成绩和筛选原则,现将2013年部分区属学校招考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以网上公示名单考生为准(名单附后)。 二、面试地点 大庆市55中学(萨尔图区东风新村3-48号楼西侧) 三、面试时间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3年9月7日早6: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岗。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范围是报考岗位相应的初中教材。 (二)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说课范围是幼儿园相关教材。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简笔画、唱歌、舞蹈等三项基本技能,有关要求:唱歌为清唱一首儿童歌曲,曲目由考生自行选定,时间要求2分钟内;舞蹈为儿童舞蹈,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己提供,用U盘存储(存于“00面试”文件夹下,名字为“00-”+伴奏舞曲名称),可以在电脑上播放,面试教室提供电脑播放,时间要求3分钟内;简笔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画好要求的内容,纸张统一提供,考试用碳素笔由考生自备。 五、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中小学教师岗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即为说课成绩;幼儿教师岗说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说课成绩 X 5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X 50%。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并携带100元面试考务费。 (二)考生必须在6:3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并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未能按时报到的,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教具和任何资料。 (四)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考场纪律。 (五)部分岗位面试结束时间较晚,请考生做好相应准备。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