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超过6:1的需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 考生所报学科是否需笔试,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驻马店市教育局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的时间持身份证到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说课)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人员,按所报岗位及专业,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说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课(15分钟以内),面试(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说课)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专业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说课)成绩×70% 2、其他专业岗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说课)成绩 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拟聘用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的学校(见附件2)。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八、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政审和考核表、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教师招聘网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46614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