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且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作并列处理。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2、面试内容及要求:(1)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考生为说课,时间15分钟;(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考生为说课(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才艺展示的类别①美术类考生为:书法(粉笔字)、绘画(简笔画);②音乐类考生为:演唱、演奏(钢琴)、舞蹈;③计算机类考生:实践考察;④其他考生为:书法(粉笔字)、绘画(简笔画)、演唱、演奏(钢琴)、舞蹈。除计算机类考生外,其他考生可在相应才艺展示的类别中任选其一。考室只准备钢琴和绘画用纸,其他考试所需的器材由考生自备。所有面试的内容只能由考生一人独立完成。 3、面试时间:2013年9月7日(星期六)。 4、面试地点:辰溪县第一中学。 (三)考试成绩的合成 1、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换算后计入总分。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换算后计入总分。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五、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排名,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一次面试)。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工作,每完成一项,即在市人事考试网、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公示地点为教育局办公楼前信息公布栏。 七、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完成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按高分到低分分学科自主选择相应岗位的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录用人员名单后,县人民政府与被录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八、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者,须在所报考学校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5—5225436;0745—5225495 辰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3日 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教师招聘网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46614558 |